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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首例】钦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一名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的犯罪嫌疑人
发表日期:2017/12/4 9:55:37     作者:钦北区检察院    来源: 本站

日前,钦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浩。这是钦州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首例涉嫌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类型案件。

2017年7月,犯罪嫌疑人陈某浩通过翻墙软件从境外某网站下载了一部名为《无政府主义烹饪手册》的英文版电子书,并通过谷歌的翻译软件将该书翻译成中文,自己命名为《黑色行动手册》。随后,陈某浩以此版本为基础,通过上网搜索资料进行编写,创作出了两部电子书,将内容较多的命名为(420xingd),内容较少的命名为《黑色行动手册》(新版)。之后又独立编写了另一部新的电子书《青年逃生手册》。2017年10月,公安民警将陈某浩抓获归案。

陈某浩编写、持有的电子文件内容涉及大量的爆炸物品、枪支、重大杀伤性武器的制造和使用方法,煽动、教唆他人以绑架、强奸、杀人、袭击等暴力极端手段危害和剥夺他人生命,制造社会恐慌,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和煽动性,极易引导人的心理和行为走向。其行为触犯了我国的刑法,钦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,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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